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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行业实现节能目标业绩突出

石油、石化和化工企业在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中完成目标任务业绩突出。7月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发布的2009年千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显示,在参加2009年考核的302家石油、石化和化工企业中,96.36%的石油、石化和化工企业实现了年度节能目标,64.24%的企业超额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我国自2006年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以来,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参加2009年考核的千家企业共901家,其中873家实现了年度节能目标,占96.89%;28家未实现年度节能目标,占3.11%;2009年共实现节能量2925万吨标准煤。“十一五”前4年,千家企业共实现节能量13220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132.2%。
  参加2009年考核的企业中有302家是石油、石化和化工企业,占全部考核企业的33.52%。其中,291家实现了年度节能目标,占96.36%;11家未实现年度节能目标,占3.6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已经完成至少10倍的“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产业发展部主任孙伟善表示,石油和化工作为高耗能行业,取得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但他同时认为,全行业要实现“十一五”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任务还相当艰巨。
  据了解,石化行业将进一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以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顺利实现。除了继续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推进企业能源管理、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做好重点耗能产品能效对标等一系列工作之外,石化联合会还将制定和宣贯重点耗能产品的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完成尿素等18个重点耗能产品的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以及对已出台的烧碱、电石、合成氨、黄磷等4个产品的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
  另据孙伟善介绍,石化联合会已经完成了《石油和化工行业“十二五”节能规划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今年还将组织编制《石油和化工行业“十二五”节能规划》。